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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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协调解决四名农民工工资15000元。
汪某某所在的工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期间,承包工程雇佣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以部分工程款没有结清,工程亏损为由,拖欠赵某某等14名民工工资84108元。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工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汪某某称付清了14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也向公安机关证实拖欠工资已全部付清。
案件移送临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该案承办人心系农民工,以高度的责任心审查案件全部情况,不但对公安机关侦查卷宗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还通过电话与农民工进行联系,就工资发放情况逐一核对,在与临泽县新华镇向前村五社的王某某核实情况时,了解到王某某等四名农民工是在汪某某的哀求下,向侦查机关作了工资已付清的证言,案件承办人根据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对汪某某就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后果,以及近期出台的《农民工工资条例》进行解读。经过不懈努力,汪某某在案件承办人在场的情况下,将拖欠王某某等四人的15000元工资全部结清。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临泽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将教育整顿的学习成果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以教育整顿实际成果推进检察工作。在学习过程中,转变工作作风,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主要内容,以当事人的诉求为根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后,临泽县检察院将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体现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