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12-30
阅读次数:
脱贫攻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支持脱贫攻坚有着重要的意义,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尽力救助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彰显了一份检察责任担当。
12月27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张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张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张某某的丈夫吕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宋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临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由于宋某无赔偿能力,致使法院判决附带民事部分无法履行。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张某某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主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经报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救助金52000元,为其解决了生活困难。
张某某在领取司法救助金后,心情非常激动,她表示“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的真情关怀,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知恩图报,用自己的勤劳战胜困境,不给政府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