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张掖
发布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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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日前,张掖市甘州区先后下发《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开展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乡镇迅速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城乡主次干道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巡查监督及督查力度,对各乡镇禁止焚烧垃圾农作物秸秆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集中力量确保大气环境质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白天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的,给予不少于500元的罚款;对夜晚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的,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区督查考核局在与宣传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同时,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每天的焚烧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11月10日至11月12日,全区共发现焚烧行为36起,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30起,处罚11800元。
11月10日,新墩镇、长安镇、党寨镇、乌江镇7起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受到经济处罚,共计3100元。
11月11日,新墩镇、长安镇、上秦镇、三闸镇、明永镇、沙井镇12起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受到经济处罚,共计5700元。
11月12日,新墩镇、长安镇、党寨镇、梁家墩镇、三闸镇、龙渠乡11起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行为受到经济处罚,共计3000元。
(原文链接:http://www.zhangye.gov.cn/Item/28518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