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检察院与市政协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提案+检察建议”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政协提案相互衔接、双向贯通、共同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注入强劲动力。
《意见》指出,围绕市委“一屏三地”功能定位,以公益保护为目的,推动机制有效衔接和提案转化,促进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一体推进系统治理。坚持“服务大局、问题导向、有效衔接、公益保护”四项原则,将工作重心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充分发挥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和各自职能优势,找准检察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切入点,同向发力联动开展、共同推进问题整改、一体提升监督质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实现公益诉讼检察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意见》明确,建立信息共享、双向转化、备案报告、跟进监督、专业支撑、通报交流等6项协作机制。各方在履职中,发现可能涉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相互转送线索,经调查研判、专题调研,认为确有转化为提案必要的,及时组织政协委员研究讨论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的,政协要加强跟踪督办,履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可邀请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双方应当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政协提案+检察建议”协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机制落地见效。
《意见》要求,加强对协同工作的组织领导,双方将“政协提案+检察建议”协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凝聚共识、多向发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民主监督、建言资政,共同推动解决监督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公益受损问题。开展常态化联络,及时提供协同工作中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规范衔接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跟进管理,确保高效顺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协作配合中知悉的工作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载体、多样式、多渠道对落实协同工作机制中取得社会公认成效开展专题宣传,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