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张掖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人民法院报 | 山丹法院:护航春耕,薯草法庭心系“农事”

来源: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4-1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4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发《护航春耕,薯草法庭心系“农事” 》稿件,对我市山丹县人民法院“薯草法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报道,全文如下:

1.jpg

2.jpg

2025年2月18日,薯草法庭干警到县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巡回审理,同时开展种子知识产权保护的普法宣传。

3.jpg

薯草法庭联合山丹马场调解委员会对场区内一起农民劳务受害纠纷案开展调解工作。

4.jpg

薯草法庭干警对一起土地灌溉用水合同纠纷案就地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

5.jpg

薯草法庭干警到一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黄芪种植、销售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春风万物生,农耕正当时。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薯草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农事”解纷,聚焦农地、农民、农企,通过探索基层治理调解法、创设多元解纷调解室、组建无讼智汇调解团,让“农事”解纷驶入快车道,不误春耕、不误农时,为县域马铃薯、燕麦草等特色农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四级七天”调解法强助力,农地流转纠纷“及时解”

“法官,我们镇上有一个村因为土地流转产生纠纷,村民将承包方种植的农产品、农资等给扣了,村委会也调解不成,眼看就要播种了,希望你们过来一起想想办法。”某镇司法所周所长给薯草法庭法官打来电话。

2021年,某农业公司承包县某村4000亩左右土地,承包期为10年,2024年公司因资金回流出现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次年的包地押金,村民便阻止公司搬运存放在村里仓库的农产品,网格员、村委会两级调解无果后,当地乡镇政府决定开展第三级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从法律角度对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展开深度剖析,认为公司逾期交纳次年上百万元租金可能构成违约,但村民因在合同期限未届满情形下自行将土地另行承包他人也可能构成违约,考虑到公司确无力继续投资耕种,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各让一步,解除双方合同,公司一次性支付村民14万元补偿款,镇调委会主持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法官也当即进行司法确认,不到3天,该件土地流转纠纷案得到圆满化解。

这是薯草法庭运用“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及时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是张掖市在基层治理中探索出来的矛盾解纷机制,即从优化调处流程入手,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科学划分为四个层级,逐级明确责任,在7个工作日内限时调解,构建起矛盾纠纷分级过滤体系。实践中,经过四个层级的“过滤”,98%的矛盾纠纷在7个工作日内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3年11月,该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薯草法庭自成立以来,主动融入乡村治理,2024年,山丹法院与辖区乡镇政府联合制定《农村土地纠纷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依托“一庭两所一中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联动机制,用好用活“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优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限时办结、高效化解。2024年以来,薯草法庭共对接辖区村、镇四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解工作32次,诉前化解涉农纠纷19件,平均化解周期在7天以内。

“牧马人”调解室齐发力,农民劳务受害纠纷“就地解”

“法官,马场一家马铃薯制种企业雇佣的工人在劳务中受伤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咱们调解室一起来处理下。”山丹马场调委会陈主任给法官打来电话说道。2024年春,李某在山丹马场场区某制种企业提供劳务时不慎造成左眼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但双方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付标准产生争议,为此“牧马人”调解室邀请受害方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认真细致地计算相关数额,释明参照标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该企业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赔偿款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共计14万元,并立即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一周后该制种公司将款项打入李某账户,及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山丹法院结合山丹马场场区农牧、食品加工、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与中农发山丹马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农、工、旅”一体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精神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山丹马场牧马人精神相融合,创设“牧马人”调解室,联合开展场区的普法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2024年以来,该调解室共开展普法活动8次,调解案件17件,真正做到矛盾不出场,就地化解纠纷。

“无讼园区”智汇调解团聚合力,农企产业纠纷“共同解”

“张主席,我们有一起涉及园区农企的案件,邀请你们参加调解,一起化解这起纠纷案。”法官联系园区管委会工会主席说道。2019年,某仓储公司与某种植合作社签订厂区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交付后产生纠纷,转让方要求受让方承担自己垫付的各项税费19万元,受让方则要求转让方支付围墙修建费用6万元,两案起诉至法院后,“无讼园区‘智汇’调解团”邀请管委会、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工作,经过认真审查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解读税费、不动产转让登记的相关规定,最终计算得出受让方支付转让方2万元,转让方支付受让方修建款5万余元,相互抵顶后双方履行了各自的给付义务,两起案件高效办结。

2024年山丹法院和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无讼园区”创建的实施方案》,依托薯草法庭、劳务法庭专业审理优势,在园区内打造“职企共享解纷驿站”“特色农业‘智汇’巡回调解团”,共同开展“以巡释法”“送法进企”等活动。2024年以来,开展送法进园区13次,巡回审理10次,专题宣讲8次,发放涉企宣传资料500余份,自动履行总标的额500余万元,通过汇聚智慧、发挥合力,积极开展“无讼园区”创建活动,为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

薯草法庭自2022年成立以来,立足护航县域特色农业发展,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司法实践,探索形成了“3×3”服务“三农”司法体系,持续擦亮了“农”字号特色品牌,实现“农事”纠纷的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切实维护了农企、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县域农业经济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