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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六项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来源:山丹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2-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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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丹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防范在先、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

综合考虑到调解难易程度、涉及人员数量、涉案金额标的、社会影响大小及调解规范化程度,山丹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个案补贴”机制,明确个案补贴的发放范围、纠纷等级、补助标准、发放程序、经费保障、审查审核和管理监督,规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流程,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质效。今年以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955件,制作人民调解卷宗52册,书写四联单2348张,发放个案补贴26.82万元。

推行“接诉即办”纠纷分流处置机制

积极推行“接诉即办”纠纷分流处置机制,全力构建“1+5+N”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12315、12345等热线投诉举报平台和“接诉即办中心”、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效整合,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指派处置、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实质性化解。2024年以来,“接诉即办”中心和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分流、化解矛盾纠纷2955件,成功化解2934件,调解成功率达99.28%。

规范律师值班服务机制。

制定《山丹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律师轮流值班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186天,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律师值班补贴3.72万元。

建立“一把手”接访机制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健全通畅顺达的群众信访诉求表达机制,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有力回应群众关切。创新工作方式,关口前移,制定并及时公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分析研判、会商评估、交办督办,实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依规依法处理到位,做到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化访息访。坚持领导定期接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接访2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从源头上控制增量、防范变量、清理存量。截至日前,县级领导接访56场110人次,解决疑难问题12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入户机制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山丹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整合资源优势,安排27名律师担任全县111个村和12个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矛盾纠纷和农村治理,创新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常态化、精准性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门口,“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服务,提升基层群众的生活幸福感、法治获得感、社会安全感。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800余条,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0余件。

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县8个乡镇、123个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1个,实现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矛盾多发部门建立了9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了574人,人民调解员的知识、年龄结构逐年优化。2022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999件,调处成功760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平安山丹、法治山丹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