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南县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出符合自身适用的“审执联动+诉调衔接”机制。让审判与执行紧密协作,提前规划执行路径,共享关键信息,避免执行时的盲目与被动。诉调衔接则借助社会多元力量,在诉前积极调解纠纷,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给予当事人更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这一创新机制着眼于现实困境,致力于在前端化解矛盾,为减轻执行压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有力支撑。截止目前,肃南县法院共受理保全案件21件,保全金额10058.3万元,当事人财产保全率99.49%,以保促执效果显著提高;通过督促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案件107件,合计587.77万元;首执案件终本率17.73%;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51.87%,此数据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低;肃南县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数量比往年同期减少150件,同比减少20.49%,执源治理效果显著。
为切实减少执行案件增量,肃南县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立调审执破全流程功能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更新举措,着力做好执行源头防控,创新推进执源治理,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探索,明确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的工作实施流程、协作分工、责任划分等。成立执源治理领导小组,督促执源治理制度、创新举措等稳步实行;在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置工作专班,负责执源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组成执前督促工作小组,在执行立案登记前,将经过审查符合执前和解的案件,登记“执前调”案号,移交执前督促工作小组开展执前和解工作,执前工作小组同步建立“执前调”案件台账,负责记录“执前调”案件信息并随时更新记录案件办理情况,限制执前督促履行期限为30天,达成和解的案件不再进入执行程序。同时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建立执源治理协作联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形式推进的执源治理新模式,统筹兼顾,不断优化办案模式,深化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工作做深做实。
下一步,肃南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审执联动+诉调衔接”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拓展工作领域与方式。加强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水平,以更加高效、便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