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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邻里小院”筑牢乡村治理“主阵地”

来源:山丹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9-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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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丹县积极推行“邻里小院”工作法,采取“集、研、调、访”四字工作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的调解特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邻里小院”按照就近、就地、就事、就便原则,设在党员联系户家中,设在群众“家门口”,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为目标,从民生小事着眼、群众所需着手,采取“集、研、调、访”四字工作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就在身边,使‘家门口’的邻里小院真正服务到、帮助到老百姓,让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多形式征集矛盾纠纷,包括依申请和主动摸排出的矛盾纠纷。乡、村社干部、网格员采取入户走访、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广泛征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侵权损害等纠纷,全面摸清社情民意,掌握群众诉求。在丰城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设“接诉即办”工作联系点,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可以到“接诉即办”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进行纠纷登记,由联络员对纠纷进行收集整理。

对收集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明确诉求类别。健全群众诉求分析研判机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诉求台账,针对不同类别的诉求,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实际情况,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邻里小院”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针对纠纷,召集双方当事人到邻里小院进行充分讨论,调解员提出一些建议或者协议方案,帮助双方找到共同切入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就调解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改,直到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将“邻里小院”调解作为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规定动作”,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老书记等现场调解,可以借助他们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为邻里之间的矛盾提供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

访

调解后,把可以公开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结果公示到各村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回访当事人,随时跟进矛盾纠纷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推动群众诉求及时得到解决。

“邻里小院”以广泛吸纳群众中威望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新乡贤、好乡亲等作为议事成员,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道德评议,并常态化对各类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进行评议,打造“敬比赛夸、评花赛花”“晒被子、比孝心”等基层治理特色品牌,建成了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的机制。

“邻里小院”以农家小院为工作平台,采取“集、研、调、访”四字工作法引导和帮助群众把各自的思想和疑问表达出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急难愁盼”问题,让邻里小院成为建设和美乡村的“润滑剂”。

“邻里小院”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聚民智,广解民忧,实现从“坐等靠要”到“共治共享”,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大事”,切实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真正让邻里小院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