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刑事申诉案件申诉复查透明度,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民乐县法院组织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对杨某某申诉复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19年10月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民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现杨某某以不服一审刑事判决为由提起申诉,认为指控其犯诈骗罪的证据不充分,指控的部分事实不存在,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其无罪。
听证会上主持人在介绍案情后,申诉人、原审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听证员依次发言。申诉人就不服原审判决的原因及诉求充分发表了意见,原合议庭法官介绍了原审情况,公诉人围绕申诉焦点问题对申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原合议庭法官进行补充。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各方发言,就原审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依据方面作了详细了解,并就相关案件事实询问了申诉人,并发表了听证意见。听证会历经两个小时。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民乐县法院在申诉案件审查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通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申诉人的申诉权和参与权,有助于消除当事人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心结。下一步,民乐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申诉案件听证程序,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赢公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