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清思路,能动履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检察真情保障民生福祉。
坚持高质效办案,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争议生效裁判案件和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涉劳动报酬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涉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帮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7万元。针对发现的人社部门存在工伤认定超期、工伤认定送达超期等问题,通过“穿透式”监督的方式向人社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书1份,不断提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劳动者生效裁判、审判违法、执行活动等案件监督力度,与人社部门、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强化职能协作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劳动者与企业劳动纠纷调解案件3次,通过释法说理、协调沟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坚持能动履职,为特殊群体保驾护航。常态化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针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损害低保老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办理涉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依法维护低保户老人的土地经营权。针对涉妇女权益保护检察监督案件,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机制落实。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法制保护合力的实施意见》,通过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与妇联组织社会化保护优势,实现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法治保护,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由案到治,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检察监督,针对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5份,并对一起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政机关对污染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为群众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生鲜面加工过程非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不规范等损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针对非法获取、解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违法行为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积极开展“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加强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活动,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达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机关全力整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