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公信力,山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深化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行政公信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注重诚信教育,推进诚信服务自觉性。抓好诚信文化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事迹,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价值观。
严把信用门槛,推进诚信服务规范化。建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信用档案,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公开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监督信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诚信执业,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取信于民,增强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管力度,推进诚信服务自律性。通过“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及时上传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监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法律服务便民热线,畅通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渠道,持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