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走程序的。”这是民乐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时刻谨记的办案理念。
近日,在“局长接访日”中,一件历时四年多的执行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夏某与被告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民乐县法院审理,判决由张某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到期后张某未主动履行,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约定期满后,被执行人张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且本人长期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至此,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引发夏某长期信访。
为使该信访案件得到实质化解,民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包案,切实承担起信访化解责任。在对夏某的多次接访中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的父亲及哥哥目前在老家生活,且家庭经济条件尚可,这使得案件执行迎来转机,在跟张某家属多次电话沟通劝导后,于4月17日再度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和析法说理、讲明利害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夏某自愿放弃部分案款,被执行人张某家属同意一次性偿还40000元,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民乐县法院始终坚持涉执信访院领导接访、执行局长接访日工作制度,从涉执信访的根源性问题出发,坚持定案、定人、定时、定责,不断健全完善涉执信访工作预防、处置、化解机制,实现“面对面”接访,“零距离”解决群众诉求,确保接访即办、有问必答,持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执行信访难案积案实质性化解,不断完善执行信访机制,推动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