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强化监督重点,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严把在押人员出入所关口。严格按照驻所检察工作规范要求,坚守驻所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职责,严把收押、释放、提审关口,细查各种法律文书和凭证是否齐备无误,核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强化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关注在押人员生活和受教育情况,定期和看守所干警交换意见,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行为表现以及合理的法律诉求,向在押人员宣传法律知识,进行帮扶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增强他们的守法认知。
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规范监管场所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监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监区、监室、放风场等各类重点部位,检查监区内各类设施、监控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和危险,在押人员是否藏有违禁品等,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加强羁押期限监督检察。采取“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加强监督、坚决纠正”的措施,监督看守所按规定对临期案件提前告知办案部门,使超期羁押得到了有效遏制。
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实行重点案件跟踪督促,积极推进与人民法院建立信息联通,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财产刑刑罚功能充分发挥,从而更有力的打击违法犯罪。
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创新工作方法,细化管理模式,摸清底子、强化教育、构建监管网络,联合县司法局对县域内各司法所开展联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外执行罪犯监督到位,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