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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财政局 “三项清单”规范采购单位内控建设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1-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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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临泽县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与注重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印发了《临泽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为各预算单位更好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提供了依据。

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事项清单。《临泽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涵盖了统筹管理、绩效管理、落实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完善机制等12大类,共计45项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事项,并相应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完善措施,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促进本单位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负面清单。《临泽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适用主体进行分类,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5大适用主体禁止事项共5大类55项涉及具体内容145条,同时,明确了违规处理办法,提出在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书面提醒等方式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负面清单使采购主体清晰明确地知晓在采购活动中什么事项不能做、哪些可以自主决定,并强化了对政府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对规范政府采购发挥了积极作用。

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正面清单。《临泽县政府采购正面清单》明确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支持环保、节能、循环利用等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政府采购支持企业融资5类工作的具体内容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要求采购主体严格执行节约能源、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正面清单是监管工作的实质性、关键性规定和要求,有利于监管部门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并有效贯彻执行,方便日常掌握使用并依规操作,指导工作实践。

三项清单的印发是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正负面清单的实施,有效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领域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将“决定权”和“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有效保障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临泽县财政局 拓月琴 张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