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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晓明:用心用情守护法治的天平

来源: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2-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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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晓明,女,藏族,系肃南县红湾寺镇裕兴社区副主任,2019年5月被选任为肃南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多年来,她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履行陪审员职责的第一要求,切实加强学习,积极尽职履责,先后参加庭审70余次,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0多件,不但出色地完成了法院庭审和诉前调解工作,而且还充分运用在陪审工作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化解社区矛盾纠纷,赢得了庭审法官和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誉。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提高陪审能力

“从审判席上下来,就彻底蒙了,两个小时的庭审,我连基本案情都没弄清楚。”这是蒲晓明回想第一次参加庭审时的感慨。作为一名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服务者,了解群众期盼和需求,善于从群众的认知角度作劝和说服工作是她的强项,但当真真走近、融入审判工作时,她才深切感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肤浅。她心里明白,只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才能提高陪审能力。为了尽快熟悉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判定庭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她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陪审能力重要途径,积极参加县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法典、刑法、民诉法、刑诉法的基本法律知识。但由于年岁大了,记忆力下降,有些条文今天记住了,明天就忘了。后来,她调整了学习思路,跟着书本学、跟着法官学、跟着案件学,在开庭前认真查阅卷宗,将案件的事实与法律条文相互联系,反复论证,这样在庭审中能够抓住案件的精髓,做到发问得当,在合议时也能够讲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陪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法律面前无小事 再小的案子也要认真对待

有过多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她明白,老百姓一般情况下,谁也不愿到法院打官司,只有穷尽所有的救济途径,才会打官司。她常说,法律面前无小事,法官眼里鸡毛蒜皮的小案,对每个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如果审理不公、处理不慎,就有可能导致家庭失和,朋友反目,甚至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所以再小的案子也要认真对待。

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肃南县地处偏远,人员居住分散,有些案子,当事人因羁押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到庭应诉,需要法官巡回开庭,开一次庭往返几百公里,耗时好几天都是常事,这些年来,只要法院通知她出庭陪审,她都保证提前到庭,从不缺席。先后多次到酒泉、张掖和距县城400公里外的皇城镇出庭陪审。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她都会提前赶到法庭,仔细翻阅案卷,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并做好阅卷笔录。然后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做好开庭发问的提纲,努力在庭审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2021年,她在陪审一起劳务纠纷案时,原被告围绕一笔电汇资金的用途争执不休,被告说是支付给原告的民工工资,原告说是工程材料款,她仔细审阅案件证据后,发现这张电汇凭证备注栏注明是材料款,为主审法官依法裁判提供了重要依据。辛勤的付出终有回报,近年来,她所参与陪审的70多件案件没有一起错案。

调解比判决更有温度 更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通过诉讼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平息各种利益冲突,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近年来,为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这种新形势下,蒲晓明又被肃南县人民法院聘为诉前调解员,这为她发挥余热、奉献社会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她充分发挥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易于为当事人接受信任,善于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等优势,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也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4月,法院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平台,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推送给她进行调解。案件中,被告承包原告的酒楼从事餐饮服务业,因疫情影响,被告经营受损严重,无力偿还原告合同约定的租赁费、违约金,甚至连酒楼的采暖费、水电费都拖欠了。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是亲戚,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双方的困难和诉求进行了传达,最后原告答应免去被告拖欠的租赁费和违约金,只要求被告补缴拖欠的采暖费和水电费,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今年以来,她已办结诉前调解案件11件,通过诉调对比,她认为,比起判决,调解更有温度,更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陪审与调解工作有机融合 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

她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但她更是一名社区工作者。每次参加案件庭审活动后,她都将在审判活动中经历和感受到的法律精神、了解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近年来,她先后参与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5%以上;帮教社区矫正人员17名,帮教率达到100%;帮助戒毒人员2人。在辖区内没有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民转刑和重大刑事案件,她所在裕兴社区先后被省、市、县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平安社区”,她本人也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人民调解能手”“禁毒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