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人民法院是排头兵。近年来,民乐县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按照合法关联、适度原则,采取积极沟通、密切协调、合作联动等方式,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协作,破除执行案件堵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
2013年,张掖某建筑公司承包民乐县某村委会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被告吴某与村委会欠部分工程款一直未于支付,原告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吴某与村委会偿付工程款及利息、评估咨询费等费用合计1600796元。2023年,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民乐县法院在对吴某财产查控执行当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沟通、积极协调,对吴某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排查,迅速冻结了吴某食品公司股权,保障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民乐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协同一致、合作共赢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新格局,真正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惩戒同步,将全县执行联动惩戒、长效联动落到实处,有效促进各类纠纷化解实质化、高效化,真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