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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制种瓜地蜂儿飞 诉调对接解民忧

来源:张掖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1-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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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诉源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激发各级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夯实主动创稳根基底板,近期,张掖市委政法委将陆续推出各县区、各单位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

家住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某村农户何某福正在为自己的制种西瓜可能发生绝收的问题发愁,忽然看到屋内方桌上的法治宣传册,想到不久前参加镇上法治宣传的场景,工作人员现场讲解过诉调对接解决矛盾的事,何某福遂计划向南华法庭申请立案,协调解决自己的愁心事。

何某福找到南华法庭工作人员后,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23年,何某福种植10亩制种西瓜,6月底正值紧张的授粉时节,恰时云南省曲靖市养蜂户米某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250个蜂箱放置于距离何某福西瓜地200米处。翌日,何某福上地干活发现制种西瓜地里的蜂儿密密麻麻,何某福深知这样会严重影响制种西瓜种子的纯度和质量,甚至可能造成10亩制种西瓜的绝收”。于是找到米某美多次进行协商,但均无结果。万般无奈,只能通过立案起诉的方式,帮助自己解决当前的困境。

南华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制种西瓜花期紧,诉讼程序耗时长,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农户利益,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南华镇综治中心启动“一庭三所+”诉前调解程序。综治中心立即召集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公共法律服务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等站所负责人,对该起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相互交换意见,制定调解方案后,赶赴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员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何某福所在村还有21户农户的制种西瓜,也会因米某美的蜜蜂采蜜受到影响,而米某美以蜂箱搬离成本大、没有合适位置等借口拒绝搬离蜂箱,导致调处工作陷入僵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执法大队对矛盾双方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公共法律服务所人员为矛盾双方普及相关涉农法律,司法所指导规范调解程序,派出所民警对生产经营侵害造成的后果向双方进行告诫,法庭工作人员告知矛盾双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简易程序对该起矛盾纠纷进行了初步裁定。通过各方努力调解,矛盾双方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最终达成一致,米某美愿意当天内将蜂箱搬离,停止对何某福的农业侵害,何某福等农户力所能及的帮助米某美装车,此后双方再不要求相互赔偿问题,至此该起生产经营纠纷得以调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