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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一师”聚合力 专班诉调促和谐

来源:张掖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0-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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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诉调对接工作部署要求,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激发各级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夯实主动创稳根基底板,近期,张掖市委政法委将陆续推出各县区、各单位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

2023年8月31日,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某村村民李某驾驶王某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临泽县S301线某路口处,与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的临泽县平川镇某村村民王某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在调处过程中,双方因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杨某将肇事者李某诉至临泽县人民法院蓼泉法庭。

蓼泉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的悲惨情况,死者家属及亲人为宣泄悲伤,要求赔偿数额较大,而肇事方家庭情况较为困难,面对高额赔偿无力支付,如不及时介入妥善化解,势必会激化双方矛盾。10月8日,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蓼泉法庭第一时间对接蓼泉镇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综治中心遂成立由“三官一师”及乡镇调委会调解员参与的工作专班,共同参与调处。当天下午,调解专班便约见双方代表,分别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调解过程中调解专班首先对杨某家庭的遭遇表示了深深地同情,接着将肇事方的家庭情况、实际偿还能力等多个方面向受害者家属进行剖析,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真情实感的纾解了受害者家属心中积累的怨怼;对被告则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真心实意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同情、理解受害者家属,主动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经过法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车辆所有人王某、驾驶人李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等共计60万元,双方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4.2万元,剩余35.8万元由王某所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给死者家属,保险公司支付后不足部分由王某、李某于保险公司赔付后5日内履行。法庭也于当天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实现了“调裁”无缝衔接,赋予了该赔偿协议司法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不用开庭,不用花诉讼费还省了律师费,能调解真不错,麻烦你们亲自过来跑一趟了!”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该纠纷解决的过程中,乡镇综治中心统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基层组织和调解员,调解专班耐心细致的调解,诉调对接、联动调解、司法确认同步进行,使得该案得以快速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