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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法院:聚焦“深度、广度、温度”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民乐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0-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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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张掖市民乐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法院党组始终站在保障推进深化改革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上,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根据“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对标对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涉及法院的四项指标,制定下发《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落实方案》,扎实开展“万名干警联万企”“一企一法官,送法进企业”等专项行动,确保在编干警每人联系对接企业一个。2023年,54名在编干警联系对接企业54家,开展走访调研152次,帮办实事52件。

紧盯主责主业,忠实履职尽责。一是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欺行霸市黑社会性质组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营造和谐、安全、公平的社会环境。二是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把握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三是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刑交叉”案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优化诉讼服务,降低解纷成本。建立“绿色通道”,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便企业诉讼。2023年至今, 跨域立案共计55件,网上立案1272件,电子送达3177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一网四化四调四进”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坚持开展“一企一法官,送法进企业”“万名干警联万企”活动,切实发挥法官在网格化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组织法官下沉基层一线,就田间地头、社区网格存在的涉法涉诉、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到实处,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发展。强化失信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发改、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树牢谦抑审慎文明执行理念,坚决防止“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的现象。采用“放水养鱼”“变债为股”的执行措施,避免“竭泽而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运用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企业重获新生。

畅通府院联动,服务保障大局。制定《民乐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畅通联动机制,优化破产程序,及时受理海升现代农业和超越发展农业两个公司重整案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尽责,对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公司成功进行了破产重整,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和生产企业三方合法权益,为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鼓励诚信交易,严惩商业欺诈、恣意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行为。二是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辐射、指引、警示作用,组织民商事审判法官编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发布,引导全社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履行义务。2023年以来,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5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