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省市检察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凝聚行刑共治合力,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专题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认真学习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会上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讲话、全面落实最高检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和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督促履职工作的结合点和关键点,驱动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地生效。
召开检委会专题部署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学习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张掖市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省市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经验做法,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刑事检察部门在今后办理决定不起诉案件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意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后对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并送达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强化释法说理,对需要向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及时告知被不起诉人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其知情权。
行政、刑事检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方式,汇总分析近年来的不起诉案件,梳理不起诉涉及罪名、曾有无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及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此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一体融合能动履职,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有效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盗窃、诈骗等2件反向衔接案件线索,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
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既可以避免“不刑不罚”“罚不当责”“罚不当错”,也是对行为人不能再犯的强有力教育警示。下一步,该院将围绕反向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挖掘运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增强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