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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点定位” 建设“五型机关” 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来源:山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8-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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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为统领,坚持“五点定位”、建设“五型机关”,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双向融合、同向发展,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显现,审判执行质效取得新的进展。


把握关键点,建设政治型机关


把牢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政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自觉增强“政治三力”。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办法,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执行”工作思路,创新“13351”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打造“正义先锋、天平卫士”党建品牌,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一争创”活动,营造创先争优、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靠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立足出发点,建设学习型机关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五学联动”机制,坚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支部学习为基础、党员自学为补充的基本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采取周五课堂、月度交流、知识测试、学习观摩等形式,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交流研讨。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组织开展“明规守纪”“四史”学习专题教育,“六爱三比三树”“阅读党员.书香支部”“青年大学习”等系列活动,引导鼓励干警每天晨读半小时、每月研读一本书,在对标立规中查找不足,在上下互动中解决问题,在攻坚克难中提振信心,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锚定落脚点,建设服务型机关


找准找实法院服务中心大局的着力点、结合点,把审判执行工作实绩实效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举全院之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扎实开展“五项行动”,推动重点工作突破发展。明确“十大举措”“六大提升”等18项具体工作任务,高效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落细落实,扎实开展“主动创稳”行动。以“万名干警联万企”“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为抓手,对接全县40多家重点企业,一对一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司法服务,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执结涉金融不良资产执行案件870件,到位金额7514.82万元。深入开展“院长接待月”活动,接访群众43批38人次,实质性化解纠纷35件。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链条,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以《涉诉情况通报》形式为乡镇党委、政府强化预警防范提供科学依据。成立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室,设立焉支山、山丹马场旅游巡回办案点,高效便捷化解涉旅纠纷。出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精准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聚焦着力点,建设实干型机关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带头干的担当、保持务实干的韧性、营造比着干的劲头,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调整优化审判执行团队,将85%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审判执行一线,实现扁平化管理运行,推行“四步工作法”,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上半年,累计受理各类案件3748件,结案3101件,结案率82.74%,法官人均办案120.4件。创新“网格化+大数据”执行模式,扎实推进“陇原风暴.山丹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办理执行案件1290件,执行到位金额5306.67万元,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聚焦“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两项重点任务,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词,多措并举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分长期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打造“8+1+N”诉源治理体系,“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嵌入乡村、社区、网格,调处纠纷1161件,调处成功率 64.3%,调解案件平均用时16.72天。搭建“三段”调解平台、创新“三类”解纷机制、优化“三项”营商服务,探索形成“3×3”司法服务新模式,“薯草法庭”品牌持续擦亮,特色做法被省级媒体专题报道。


守住风险点,建设廉洁型机关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法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务督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廉政承诺书》。采取节假日发出《廉洁自律提醒函》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提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司法作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七不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将日常检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报告、督促指导、跟踪落实、约谈提醒、追责问责五项机制,严查司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在“聚光灯”下改进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广泛接受律师、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