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莉作的《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获满意度票决全票。
《报告》从“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制度落实,破解适用难题、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关系修复、促进服判息诉”等四个方面汇报了2019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并就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会议审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修复社会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绿水青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将适用制度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助推张掖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做细机制建设、做实协作配合、做好业务培训,以更高站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将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认真总结认罪认罚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好用足、见行见效,更好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推动张掖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