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山丹县法院薯草法庭设立以来,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汇聚基层治理智慧,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司法问题,为县域“三农”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近日,薯草法庭用“心”化解了两起农地流转纠纷。
实地调查,还原七年前口头约定
2013年,原告蒋某与被告何某签订土地承包种植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夫妻在山丹马场的130亩生活田由被告承包种植。2016年承包期限届满,因双方已比较信任,便口头约定被告继续承包原告生活田。同年7月,被告不幸发生严重车祸,造成颅脑损伤并产生失忆症状,因被告无记账习惯,被告家人也未参与种植,无法证实当年是否续租原告耕地。协商无果后,今年3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2016年地租款和迟延利息共计2万余元。因双方承包事宜仅为口头协商,为进一步查清相关情况,薯草法庭法官主动到案涉场队进行走访调查。
经调查,2016年原告夫妻确有130亩生活田,因事情已过数年之久,加上马场地块经常调整,有知情群众仅证实被告确实承包过原告耕地,但具体承包起止年月无法确定。另据了解,原告于2017年退休,2016年最后一年有生活田,继续让被告承包的可能性比较大。有了上述调查基础,法官到被告家中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举例说明,在被告未记账的情况下,原告并未以书面合同主张2013年至2015年的地租,而是以口头约定主张2016年地租,这也是基于双方的诚信,根据调查情况,当年被告欠付的可能性较大。最终被告家人对此也表示理解和认可,原告也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按照原合同支付原告2016年租金18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主张,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联动调解,算清双方土地承包账
2022年,李某与本县位奇镇某村某社签订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承包村民小组300亩耕地种植马铃薯。今年3月,张某以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起诉要求村社退还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共计50000元。但该社负责人表示,张某种植时损坏了地埂,需承担修复费用,且张某种植后未清理地膜,也需雇佣劳力进行清理。
因该案合同约定明确,若直接开庭判决,很可能会出现“一案结多案生”问题,薯草法庭法官决定“抓前端、治未病”,启动“三官一师”土地纠纷联调机制,邀请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干部共同到实地进行巡回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合理计算各自损失,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该社负责人当庭支付张某剩余保证金10000元,张某撤回起诉,该案圆满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2023年国家法官学院开学第一课上强调,“对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能动司法意识,必须坚定树立,毫不犹豫坚持”。下一步,薯草法庭将继续把能动司法理念作为自己的办案准则,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凝聚解纷合力,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根本问题,切实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