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抓手,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解决“小难题”,最大限度地促进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4月10日,刘先生驾车在县域某村施工作业时不慎将村庄附近用于托举电缆线路的木杆拽拉倾斜、松动,导致电缆线下垂。同日,史先生驾驶半挂牵引车途经此地时,将下垂的电缆线挂断,致使自身车辆、路灯、路面电杆电缆不同程度受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积极联系相关公司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协商。4月11日,民乐县公安局主动跟进,召开专题调解会议并邀请森林警察大队、住建局等部门现场普法,分析、确定双方责任划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刘先生与史先生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主动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洪水派出所用实际行动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公安工作“枫桥经验”,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