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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法院:“以物抵债”连结两案 “春耕”行动再创佳绩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4-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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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祁连县人马某2021年欠民乐县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地租10.4万元,2022年向民乐县养殖户韩某购羊,欠韩某购羊款3.41万元未还,经过法院调解均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马某并未按期履行。经当事人申请两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马某在新天镇钱寨村河坝有一处养殖场。遂于2023年4月3日前往执行,马某声称自己把资金全部投入了养殖,资金不能周转无法履行案款。经通知涉案申请人韩某和合作社负责人寇某到场后,执行法官权衡利弊、因案施策提出“以物抵债”方式化解纠纷,由马某自己养殖的牛抵顶案款。执行法官严格按照财产抵顶的程序,到养殖棚现场对抵顶财产进行留证,对牛的品种、数量、重量细致核实登记,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财产归属。后双方当事人对牛的价格分歧较大,执行法官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了询价,提出合理价款范围作为参考,促进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遂后,执行干警组织、协助完成现场交付财产事宜,抵顶顺利完成。


经过两小时的执行,两起纠纷高效化解。民乐县法院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指引,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集中开展“助力三农,护航县域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春耕行动”,展开春季执行攻势,强化对涉农案件的快速办理,保障春种不误农时。3月份活动开展以来,全体执行干警深入田间地头,错峰错点入村入户调查,“五加二”“白加黑”、下功夫、铆足劲开展执行,切实确保涉农案件执行出实效,见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