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张掖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民乐县司法局:发挥三大作用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4-0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今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积极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促进民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的作用,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组织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排查队伍,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化解。积极探索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构筑大调解格局的基础上,先后在矛盾纠纷集中的18个部门行业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医患、山林、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旅游纠纷等。至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25件,调处成功 319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调解中“顾问”的作用,引导群众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按照“调解优先”原则,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采取诉前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消除矛盾纷争。鼓励律师通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律师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至目前,全县律师共提供维护社会稳定法律咨询12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民生的作用,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土壤。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各镇和社管委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站22个,在全县172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182个,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变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同时,结合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法律援助,特别是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至目前,接待法律咨询131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17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