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落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州区检察院主动探索,积极作为,为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夯实基础。
一是迅速开展学习活动。第一时间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干警大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干警适用试点工作新要求的能力。同时安排专人组织落实试点工作,结合主责主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是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指派刑检业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及时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双方就文件深入解读学习,明确试点案件范围、工作衔接程序、信息共享方式,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凝聚共识。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指引。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指引》,组织员额检察官对工作指引内容逐条讨论,征询工作指引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工作指引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建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试点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汇总分析委托律师、指派律师、通知律师、值班律师等律师辩护的适用情况。
四是做实做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持续优化电子卷宗制作及在线阅卷工作,充分发挥政法协作平台、12309线上阅卷系统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作用,为值班律师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同时严格落实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下一步,甘州区检察院将聚焦“三抓三促”行动,对接“大目标”细化“小目标”,对表“规划图”制定“路线图”,确保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与律师辩护工作有效衔接,推动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由“广”及“深”发展,为检察工作现代化事业贡献甘州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