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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法院:“5+N”审判权运行体系 助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双提升”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3-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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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张掖市临泽县法院被通报表彰为“全市法院2022年度质效考核优秀法院”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主责主业,审判执行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临泽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暨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要求,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以法官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督、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类案检索等5项制度为核心,以院领导办案、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文书和案例评选、能力素质作风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等多项配套措施为保障的“5+N”新型审判权运行体系,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制定5个方面核心制度,规范权力公正高效运行


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临泽县法院建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法官主体地位得到确立。但是,审判权下放也带来个别法官的认识出现偏差,排斥监管;院庭长的职责不清晰,存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院庭长监督权如何履行,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何界定;案件缺乏充分有效监督,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临泽县法院制定了5个方面的核心制度,厘清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参照审判流程节点、不同岗位职责、诉讼程序类型等因素,制定《临泽县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对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行使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院庭长对诉讼程序性事项的决定和审批权限,在“放权”的同时,强化“控权”设计,实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确保院庭长不越权,不失职。同时,制定了应予惩戒的负面行为清单,实现各权力主体既各司其职,又协调有序,确保权责一致原则贯彻始终。


加强对“四类案件”个案监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结合职能定位、案件规模、人员数量等情况,制定了《临泽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从识别标准、发现机制、监督管理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细化了“四类案件”的31种情形,明确了“四类案件”的监管责任、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及监督机制,并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流程有机衔接,构建起内外联动的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自《细则》实施以来,多数法官已形成主动上报的意识,庭长及主管院长监督跟进及时有效。


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发挥司法智库作用。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组建刑事、民商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重点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及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案件,剖析发、改案件,从而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有所区分,涵盖年轻法官和资深法官,也包括院、庭长,保证了讨论的充分性和全面性。2022年以来,共召开专业领域法官会议9次,讨论“同案同判”议题4个、研究制度7个,开展发改案件剖析3次。


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优化审委会职能作用。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审委会主要职能集中在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统一法律适用、规范司法行为和研究完善审判执行运行模式等宏观指导方面。增加专业法官会议前置程序,要求拟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由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意见。同时,规范审委会报告格式,明确提请审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列明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情况。按新的规则,2022年以来,共召开13次审委会会议,有效发挥了审委会统一法律和裁判标准、审判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规范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通过严格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要求,明确了进行类案检索的情形、方法、检索报告的撰写,将类案不同判的发现机制前置到各承办人日常办案工作中,以便于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法官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了递进式法律适用问题解决体系,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有效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


出台“N”项配套措施,形成推动案件质效提升的良好工作机制


在上述5项核心机制的基础上,临泽法院在配套措施方面推陈出新,形成对审判权的多角度、全方位监督格局。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临泽法院要求院庭长承办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法律适用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并结合专业背景和分管庭室牵头承担相应调研任务。2022年,院、庭长结案2749件,占全院结案数的55.9%。院庭长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并带动其他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使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实现良性运转。


评选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树立良好工作导向。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临泽县法院结合“能力素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举办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委会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从业务部门提交的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案例中评选出优秀庭审、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在本院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积极选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进行的“双百”评选。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健全案件监督机制。组建以审委会委员为主要成员的案件评查团队,对所有已结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对立、审、执各环节的质量实行“六查并举”,即法官自查、评查团队常规评查、特殊案件专项评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所办案件交叉评查、院长随机抽查,确保案件评查全面科学。2022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4866件,其中诉讼案件2736件,执行案件2130件;评查出的瑕疵案件和一般差错案件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开展“能力素质作风提升”活动,增强法官综合素质。针对干警特点和自身实际,注重岗位差异,细化标准要求,创新方法举措,先后组织开展“法官讲坛”6场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9次,开展“同案同判”研讨会4次、庭审观摩7场次,组织干警分类别参加信息化应用培训16场次,选派干警参加各种能力提升培训216人次,实现观念转变、能力提升、作风改善,为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司法公开,全方位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工作,连续8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631人次视察法院工作、见证法院执行活动,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普通程序陪审员参审率一直保持全市县区法院前列。持续打造阳光透明司法机制,优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常态化开展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让庭审经得起“围观”、裁判经得起“检验”。


临泽县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促进了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职责分工更加清晰、“5+N”审判权运行体系日益成熟,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下一步,临泽县将继续按照“补短板、强管理、提质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每一项措施做细、每一项机制完善、每一项要求落实,以科学的审判管理推动审判质量提升,以优质的审判质效解决好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