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农田,又到一年春耕时。春耕春种关乎农业发展,关系农民增收,稍一怠慢就会影响一整年收成。这不,春节刚过,平川镇的彭甲就来到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彭乙、彭丙返还其耕地了。
2008年,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熟成地、河滩地等共计12.4亩,因申请人与二被执行人系叔侄、兄弟关系,且申请人未在老家居住,申请人名下河滩地1.8亩及其宅基地后的粪场地便一直由二被执行人耕种和使用。后因返还耕地及通路双方发生矛盾而提起诉讼,申请人要求二被执行人返还河滩地与粪场地并清除通风过道堵塞物,经判决处理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联系,得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部分内容,但申请人并不认可。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不耽误申请人春耕备耕,2月22日,临泽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前往双方争议地现场执行。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已将通风过道堵塞物清理完毕,申请人也认可,但对于粪场地和河滩地返还仍有争议。执行法官一边耐心与双方交流沟通,释法说理,化解当事人心结,消除被执行人对抗情绪;一边邀请当地村社干部进行协助、见证执行。随后,干警们分工协作,拉尺丈量、定点划线,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1.8亩河滩地和粪场地等涉案土地顺利交接给申请人,该案从申请立案到执结仅仅用了16天。
春风不负,农时不误,在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临泽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坚持法律手段有力度,强制措施有“温度”,案件执行有速度,切实为春耕保驾护航,也为化解亲属邻里纠纷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