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抓好“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为目标,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导向,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全力做优刑事检察,以高质量的刑事检察作为助推张掖检察工作向优发展。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44件5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8件2118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批捕55人,起诉94人。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核查问题线索6件,坚持党建引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巩固提升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为主线,对提起公诉的毒品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
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反邪教、禁毒、扫黄打非等法治宣传教育,编发原创视频4个,宣传信息17篇。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严厉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代办“养老保险”、投资“养老项目”等以“养老”为名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的犯罪。全年共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件,筛查线索15条,核查犯罪线索2条,挽回经济损失59.4万元。联合民政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摸排,整治养老“黑机构”。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线上”“线下”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养老诈骗宣传,累计宣传覆盖人数达16万人次。
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4件,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件。加大追赃讨薪力度,为21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96万余元,对经催缴后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锁好公民信息“安全锁”。积极摸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4件,督导反馈相关问题50余项,做好追根溯源,依法全链条打击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其他犯罪的行为。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念好环境保护“紧箍咒”。市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检查排污单位161家,发现问题65个,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涉环资类犯罪案件监督立案6件,提起公诉19人。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召开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用建议“治未病”。深入企业、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围绕安全生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等内容进行授课宣讲。
坚持能动履职 以更优的刑检工作促进社会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考量案件各方面因素,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作为刑事办案的基本遵循,全年不捕率达到41.02%,不诉率达到35.45%,诉前羁押率降至18.75%,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改变率均为零。
持续优化案-件比,全年案-件比达1:1.04。积极贯彻“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不断强化捕诉工作衔接,精准实现“谁批捕、谁起诉”,有效缩短办案期限,提升办案质效。
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7.84%,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开展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用公证赢公信。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全年促成刑事和解案件206件,刑事和解率同比上升110.2%;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监督涉农刑事犯罪立案20件,起诉涉农刑事犯罪875人;对造成公民经济损失的案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对案件追赃挽损情况逐案筛查,督促、劝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目标导向,持续推进检察办案服务于社会治理全局,把矛盾化解、追赃挽损、和解谅解、复议复核、信访申诉等作为检察办案的重要评价依据,有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