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山丹县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及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法院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服务、育人作用,把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以司法宣传为主渠道,以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学校及各种媒体为阵地,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搭建机制平台 组织领导到位“强保障”
成立未成年人合议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设立未成年人工作专班,扩大受理未成年人的案件范围,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探索总结特色审判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近三年,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7件15人,审结6件12人。
立足审判职能 聚焦权益保护“着力点”
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特色少年审判方式,高标准打造“圆桌法庭”,营造温馨、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环境,消除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之间的隔阂感,更好地查明犯罪事实,进行法庭教育。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构建合适成年人到场的专业化办案模式,有效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位时的司法保护。坚持“少判多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充分了解和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想法,尊重未成年当事人意愿,维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理念,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令”、心理疏导等活动,将“两个教育”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全过程。注重在“情”字上下功夫,在“法”字上找靠山,在“理”字上求延伸,把法庭作为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彰显法律温情。
延伸服务触角 绘好司法关怀“经络线”
积极与民政、妇联、共青团、基层乡镇、村(社区)、学校等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进行协调合作,建立完善多元化、长期性、经常性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同机制。持续完善庭前调查、家访和庭后回访制度,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建立跟踪考察制度和回访档案,适时掌握非监禁刑少年犯的现实表现、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全面执行监管、帮教工作,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调查,全面了解被告人的监管条件,建立缓刑人员工作档案。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及时送达起诉书副本,凡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委托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保未成年被告人充分有效的行使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共向社区矫正机关送达《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函》6份、向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指定辩护通知书》12份,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2人,切实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权利。
深耕法治教育 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坚持教育为先,源头预防,将更多精力倾注到学校的法治教育中。共6名员额法官担任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名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担任20所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法治辅导员,通过上法治课、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身历其境地感受法律的威严,让学生对失足少年的经历引以为戒,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有效地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6场次、模拟法庭1次。积极开展“爱心妈妈”“微心愿”等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到山丹县李桥乡开展“爱心妈妈”帮助活动1次。
下一步,山丹县法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持续做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从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扎实作为,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