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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创一流” 司法为民促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10-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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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平安民乐”“和谐民乐”“法治民乐”建设,坚持“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制度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蹄疾步稳,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县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顺化、六坝等3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2名干部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名干部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党建引领 强基铸魂


全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职尽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司法行政大讲堂、“三会一课”等载体,强化政治学习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铁规禁令,坚定不移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断煅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铁军。十八大以来,全系统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4次、举办专题读书班71期、政治轮训12期、研讨交流123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0场,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西路军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9次。


法治护航 行稳致远


自2019年承接依法治县工作以来,县司法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民乐建设换挡提速、加速前行。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4个工作组,并在县司法局设立委员会办公室。筹备召开中共民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5次,对标对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出台《法治民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等文件,逐年明确任务目标,构建起了以“一规划两方案”为主框架、以《依法治县重要举措实施规划》为路线图、以《年度工作要点》为任务表的法治民乐建设制度体系。广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5名。印发《民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民乐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民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近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415件;严格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三项制度”全覆盖、执法改革纵深推进等“六大工程”,深化便民惠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等重点工作,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000多人次,评查执法案卷700多件。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81项,办理服务事项216819件,减少证明材料309个。以落实“五有”目标为重点,高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增行政复议人员5名,办公场地220平方米,至目前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1件,纠正行政单位违法行为16件。


坚守底线 护航发展


全系统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优化“大安全”格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县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35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1个、村(社区)调委会19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26个;律师调解室4个,个人调解室14个。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调处新模式,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级调委会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31件,调解成功率98%。把“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作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4+N”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社区矫正对象“手机APP”打卡签到,实现对矫正对象全天候动态监控。落实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机制,11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起“所所联动”协作机制,开展重点案件交流15次,联合执法9次,协助开展信息核查104次,公检法司实现履职与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为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统一购买了人生意外保险,开通手机定位,定位率100%,外出请销假审核、警告信息审核、矫正解除审核等执法审核信息核查率、录入率均达到100%。采取“线上+线下”宣传、“县内+县外”就业、“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了就业、创业问题,重点人群管控实效有效提升。


优化保障 服务大局


紧盯“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完善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镇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和村委会办公室,在全县镇、部门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各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178个,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示范区(园)”建设实际,新建成300多平米的乐民新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开展纠纷调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援助等,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积极为群众提供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所建设“十统一”要求,先后投入390万元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1个司法所均已达到规范化标准。深入推进普法规划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6350多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800余人次。大力推行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建设,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3个、法治文化广场46个、法治宣传一条街(长廊)35个、法治楼院5个、法治教育基地5个、法治宣传专栏129个,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创新推出“法治大家谈”“小司说法”等品牌项目,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多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80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20000余人次。充分发挥“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民乐”“甘小律”公共法律服务等智能平台作用,全面畅通“互联网+公证、法律援助、纠纷化解”快捷服务渠道,全面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系列便民举措,大力开展“零接触”办证,办理公证事项6800多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五零工作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00多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民乐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