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乡村治理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八五”普法开展以来,张掖市肃南县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推出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品牌化建设新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乡村振兴的法治发展之路,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治统领聚合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基层党建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五治”融合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在法治建设中当先锋、做表率。组建普法志愿队,培育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着力打造“让身边的人处理身边的事”工作模式为农牧村群众开展贴心、暖心的法律服务,有力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政治引领,群众参与”的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
德治凝心强基础。坚持法德结合,充分发挥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功能,以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整合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依托特色文化,厚植道德底蕴。大力培育农牧民群众崇法向善的道德情操,形成了以“广场+长廊+图书角”为主体的法治文化阵地。扎实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等特色文明实践活动,倡导群众“学”“做”典型,教育引导群众明是非、懂善恶、知荣耻,在潜移默化中淳化民风、教化邻里,使之成为全县各族群众共同遵循的社会规范,不断提升群众道德素养。
法治为纲扬正道。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规引导群众行为,大力培养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以良法促善治。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积极探索推行“菜单式”普法工作模式,为辖区群众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普法“菜单”,做到群众想了解什么就上门宣传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送什么,按需普法,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自治固本筑堡垒。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让群众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不断健全和创新乡村自治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地落实,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坚持听证公示,促进村民参与到村(社)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升居民自治的参与度,构建起居民共治共享的法治建设新局面。
智治助推激活力。坚持智能化建设,深化“一微两网三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精确、全面、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事”的服务目标,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