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高台县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推行柔性执法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至目前,全县累计办理柔性执法案件1.3万件,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把推进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并纳入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常务会先后3次研究柔性执法工作,积极研究推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高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县柔性执法工作明确了路径。各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逐步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了柔性执法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全县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良好态势。
梳理制定“两轻一免”清单。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县16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省级部门制定的“两轻一免”清单基础上,梳理公布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562项,其中从轻处罚清单168项,减轻处罚清单154项,免于处罚清单240项。同时,明确了尽职免责情形,为执法人员打消思想顾虑、大胆实行柔性执法、促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修订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至目前,全县44个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单位,根据执行法律的“改、立、废”情况重新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形成符合执法实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从制度层面为推行柔性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多措并举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了交通违法行为先行提醒机制,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粘贴“温馨提示单”8200余份,发送提醒短信645条,拨打提醒电话860余次,提醒纠正、教育劝导后放行,交通违法抓拍率同比下降30%左右;县城管执法局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城市管理领域实现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其他各部门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程序规定,健全完善内部制约程序和执行机制,研究制定了《行政指导书》《行政建议书》《行政告诫书》等配套执法文书,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营造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更加规范的执法环境。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柔性执法水平。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实现了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健全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从全县选聘第四届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1名,广泛参与到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了投诉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监督保障。
张掖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