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创新举措,靠实责任,持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有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聚焦顶层设计,强化统筹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难点、堵点,制定《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靠实各方执法主体责任。全市通过落实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对25355件执法案件进行了处理,适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的行政执法案件累计达77652次,涉及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住房建设、卫生健康等领域,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聚焦能力提升,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不懈打造人民满意、政治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制定落实《张掖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张掖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2022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依托法治教育网、全市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主题班次等平台和载体,组织开展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柔性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学习,对全市874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柔性执法线上培训,教育引导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自觉将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将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实践,作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
聚焦包容审慎,健全制度机制。大力推行宣传引导、行政建议、约谈、提醒、劝导、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重点执法部门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简易引导、容错纠错、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把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市县区两级搭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聚焦责任落实,严格考评监督。把推进“两轻一免”行政柔性执法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对存在因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扰民被媒体曝光或被行政相对人举报投诉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增加的“首违可以不罚”“情节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和“小错轻罚”等规定,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编印《张掖市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资料汇编》,规范柔性执法行为。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落实柔性执法要求纳入评查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视察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全市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同步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柔性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