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张掖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行政

民乐县司法局“四举措”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07-21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今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坚持把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关键环节,借助“八五”普法宣传、以及“三进三问三查”、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活动,在民俗文化村、中心广场、各村村委会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截止目前,开展法律宣传58场次,悬挂横幅58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强化隐患排查,延伸守护触角。坚持依法化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摸排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纠纷倾向和矛盾焦点,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走向,坚持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镇、稳控在当地。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54件,调成838件,调处成功率达98%。

     

认真区别对待,摸准“脉”再化解。坚持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采取边化解边稳控的办法,集中时间找“病根”、集中力量把“脉象”,对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突出问题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登记分类,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 

     

积极跟踪回访,防止纠纷反弹。认真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定期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走访咨询的形式,对矛盾纠纷调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发现调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听取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严格按照“谁调处、谁回访、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弹反复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