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张掖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深化学贯衔接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组织全员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视频会议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把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总方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培训会议,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明确改革要点,严格落实改革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学习、宣传、落实有效衔接,同步推进。
严格事项审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接,对照《甘肃省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省版)》和《甘肃省落实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省版)》,对市级23个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权责事项、实施层级等进行严格审查,制定《张掖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市版)和《张掖市落实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市版),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明确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110项(中央事项清单104项、省级事项清单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
落实审核机制
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市司法局严格履职尽责,按照“及时提供法律服务、适时提出法律建议”的工作要求,保障各级各类主管部门提出的制度措施合法、制度出台及时,同时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张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梳理改革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审批的实施主体、审批层级、程序、法律责任等严格审核,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将其中与改革内容不一致的及时调整,有效落实中央事项清单和省级事项清单。
实行告知承诺
积极履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职责,出台《张掖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公布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573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张掖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等规定,对实施的1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督促相关部门逐项设置告知承诺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缓解企业的办事负担。
加强信息公示
严格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规定》,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甘肃“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所涉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严格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放开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准入与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6万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