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临泽县法院枣乡特色土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被告田某某、曹某某在原告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赊购化肥,拖欠原告化肥款一直未付,后在原告多次催要下,田某某、曹某某仍未履行其给付义务,原告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向临泽县法院提起诉讼。枣乡特色土地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不向原告给付化肥款是因原告未按约定履行其向被告提供测土配方的义务,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农民群体及农村微小企业,故在庭前深入了解双方诉求,敏锐捕捉双方利益契合点,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于一月内支付拖欠的化肥款,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该案中,承办法官认真耐心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使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快审、快结,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地节约了诉讼资源,圆满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体现了枣乡特色土地法庭服务微小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