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立足职能,坚持分类管理、统筹推进,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了全县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摸清底数。为全面了解《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5月上旬,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下发通知,对全县各党政机关聘请、配备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情况进行摸底。经排查,全县共42家部门单位配备了法律顾问,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
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督促全县各党政机关应由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或聘请法学专家、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做到应聘尽聘,应配尽配,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为本单位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合同涉及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等涉法事务。今年以来,全县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66件;参与重大合同法制审核19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开展疫情防控、“法治进校园·护航青春助成长”等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退出机制。结合2022年律师年检年审、评优评奖等工作,进一步量化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标准,引导、督促各律师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同时,将近三年来全县执业律师受到司法局行政处罚或市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情况进行摸排,与各法律顾问聘用单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为各单位及时清理不再适合担任法律顾问人员提供决策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