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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撬动担保人履行责任 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明显

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02-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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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官,担保人李某、苟某在你们的说服教育下,已各自承担了还款责任,这笔不良贷款目前已全部清收,辛苦你们了!”。近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又一次接到张掖农商银行沙井支行客户经理杨某打来的电话,这是执行法官接到银行客户经理反馈担保人主动担责履行担保贷款义务的第五通电话。


自省、市、区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专项执行行动部署开展以来,甘州区法院执行四团队干警雷霆出击,坚持强制执行与依法清收同步,情、理、法并举,将抽象法律关系用老百姓听得懂、地方化的语言进行释法明理,想方设法撬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至目前,共计传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4案21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向金融机构履行案件216.46万元。


担保是基于个人自愿为他人提供保证责任的一种民事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此行为一经合法有效成立,担保人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当前,在法银联合攻坚下,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担保人主动担责化解金融风险呈现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