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张掖举行。民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韩玉新荣获“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韩玉新自1985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历任民乐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新天法庭庭长、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等职务,现任民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玉新同志2015年被评为“全省执行清理积案先进个人”,多次受到中共民乐县委、民乐县人民政府嘉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相结合,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56人,其中涉恶案件6件42人,涉黑案件1件14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2人。坚持“打财断血”,审结的王某某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涉及罪名9项,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首要分子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10.2万元,坚决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刑事犯罪,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