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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法院“繁简分流”机制力促案件执行提质增效

来源:张掖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12-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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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纠纷,李某某等将贾某某诉至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贾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6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台法院执行局速执法官仅用3个工作日,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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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台县法院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作为执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提升执行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2021年该院执行团队执结案件2368件,实际执结率76.52%,平均结案用时67.3天,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结案用时42.1天,最短仅为1天。


繁简分流提速度


执行案件办理周期过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高台法院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往年执行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后,总结出2万元以下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数的30%,且该标的额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较高。若将此类案件进行合理分流,不仅能大幅提升案件执行效率,而且能有效缓解人案矛盾。2021年3月,高台法院正式出台《繁简分流分案办法》,由以往的案件“混合车道通行”转变为“高低速通行”,开创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案件办理新格局。执行指挥中心对分流前主动履行、足额冻结存款、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交由速执组执行,限定办案期限为1月内办结。对未足额冻结、无财产处置或虽有财产但难以快速处置的案件,交由执行实施团队负责办理。同时,创新基层法庭执行案件模式,基层法庭对辖区内5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设置专人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执行各流程节点及案件款物统一监督管理,法庭基层治理优势进一步被放大。2021年该院速执团队执结案件810件,执行完毕641件,实际执结率79.14%,平均结案用时34.01天,最短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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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强质效


“收到你们的执行通知我正在外地出差,微信、支付宝都没办法使用,无法购买火车票,我现在就想办法履行。”在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中,宁某某打电话向执行法官说道。简易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为30日,以往有效的措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都无法完成。为此,高台法院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四大信息化模块协同运转,“一案一码”收款系统方便被执行人随时随地扫码交纳案件款,为案件快速执行提供了利器支撑。智慧执行系统实现文书一键生成,文书制作仅需几分钟。电子送达系统实现生成文书的“一键送达”,缓解干警线下送达压力。执行“机器人”辅助冻结,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全部冻结,实现线上财产自动化控制。辅助公开系统,让当事人能够在微信公众号中随时随地查看财产控制情况、案件办理进度及承办人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的功能作用,让简易案件执行插上信息化“助推器”。通过这些系统,案件不明款数量较以往大幅度下降且能更精准快速被认领,发放案件款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生成相应法律文书及节点流转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各类文书送达不仅及时,而且可以追溯送达及已收效果,时长由10天缩短至3天,冻结银行账户及时、有效且全面,冻结账号数量由平均每人4个上升至每人10个。 


执行强制重威慑


如何在案件量大、办案人员少的情况下,缩减办案时间,提升办案质量成为摆在速执团队的最大难题。速执团队设置之初,便明确“一次见效”的工作思路。“一次见效”就要求对于简易执行案件要精准采取强制措施,让一种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就发挥效果,一次性执行结案。速执团队收到案件后,根据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分析专员出具的财产分析报告明确执行措施,通过强化执行惩戒手段,在简易执行案件中“对症下药”,力求“一次见效、药到病除”。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同时,强化司法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切实加大被执行人因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惩处力度。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在全市率先在灵秀高台APP中开通法院专栏,实现“两微两端”(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灵秀高台)覆盖的执行宣传、惩戒平台。截至2021年11月先后发布被执行人信息公布8期262案,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9期134人。加大对特殊财产的处置力度,对购买有理财(分红)型保险的被执行人,对其名下的保险金进行扣划,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对24案保险金的强制扣划。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在简易案件执行中体现巨大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