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教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制定落实工作推进措施。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领导班子、各股室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考核。
强化政治教育。定期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等理论知识,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学习、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等学习体制机制,将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工作和学习中。
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民乐县党(工)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局党组严格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督导考核。按照县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定期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督导,每半年和年终分别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评结果,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大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