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州区司法局乌江司法所荣获首批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乌江司法所坚持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风向标”,立足新时代,适应新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心任务,积极指导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以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主线,以“两类人员”管理教育为抓手,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统揽,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目标,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先后分别被省、市、区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全市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打好强基固本“四副牌” 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立足辖区人员构成复杂、驻地企业多、重点项目多等现状,靠前介入充当老百姓信得过的“法律顾问”,提供形式多样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加大投入打好标准创建“硬件牌”。按照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投资200多万元改造提升司法所办公楼,建成集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等为一体的1个综合服务大厅+7个功能室的标准化司法所,构建了“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二是对症下药打好法律需求“导向牌”。针对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镇村社人民调解员、“三老人员”、普法志愿者“四支队伍”进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粘合剂”作用。三是突出重点打好法治宣传“热点牌”。聚焦大棚房整治、空置房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围绕“谢家湾村群众聚众围堵阻挠甘平公路建设”等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 “以案释法”将枯燥的法律条例融入真实案例中,有效发挥了法律服务的“助推器”作用。四是建强队伍打好优质法律“服务牌”。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 “百姓说事点”切实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直通车”作用。
念好民调工作“三字经” 倾心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工作重心前移,着力念好民调工作“情、理、法”三字经。一是念好“情”字经,以情感人。运用情感因素引导双方当事人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促进当事人打开心结,相互谅解。二是念好“理”字经,是以理服人。切实把握住一个理字,充分尊重事实,尊重公众良俗,促进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三是念好“法”字经,以法示人。运用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思考法,权衡得与失,利与弊,对与错,最终达成握手言和、相互谅解的目的。2018年以来,乌江司法所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10多起,成功化解708件,成功率99.7%,防止矛盾激化397起,调处非正常死亡52件,无一起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上好法治宣传“第一课” 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以普法学习为核心,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驻地单位负责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辅导和专题培训,聘请法律工作者以案讲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在所辖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治环境。三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活动。成立村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法律书籍,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2018年以来全镇共举办各种法治培训班、讲座共29场次、知识竟赛18场、文艺演出14场次、道德讲堂29场次、法律咨询58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4万多册,普法普及率达97%。
织密矫正帮教“防空网” 筑牢特殊人群管理“第一防线”
坚持把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一是矫管并重织“密网”。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见其人、闻其声、明其心、知其行的日常管理模式。对严管、普管、宽管、重点人员实行红、黄、蓝分类管理,对入矫、矫中、解除各阶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集聚合力“帮教”。健全安置帮教组织,完善帮教网格,组织综治网格员、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等形成工作合力, “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2018年以来,乌江镇司法所对帮教对象落实了帮教,帮教安置率分别达到98%和95%。三是强化措施“管控”。实行“五个一”管控方式,即一日一签到、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走访、一季度一审核、一年一评议,真正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四是以人为本“帮扶”。坚持定期走访排查,掌握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使其体会到“法”的威严 “情”的温暖。(张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