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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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张星祯)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多方参与、统筹推进”的原则,依托镇综治工作中心,坚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积极推行矛盾纠纷“五级九天”调解工作法,创新升级“枫桥经验”,构建“1+3+X”的大调解格局,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依托综治工作中心
按照“综治+信息化+组团式服务”模式建设,将综治、司法、民政、社保、法律援助、“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等进行整合,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中心,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将综治工作中心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实体化、实战化平台,有效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工作格局。
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基础性作用,建立由镇、村、调解员三级调解组织构成的“人民调解网”,负责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稳控在本村,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综治委员会牵头,司法、纪检、民政、国土、信访等单位多名专职调解员负责的“行政调解网”,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明确调解范围,负责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三是建立以法庭为中心,覆盖各种矛盾纠纷,渗透诉讼全过程的“司法调解网”,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事件的发生。
推行矛盾纠纷“五级九天”调解工作法
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机制,积极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第一级,始发纠纷由各农牧村自治小组长(十户长)进行受理、登记、化解、调处,调解时限为1个工作日,调解成功的结案上报,调解不成功的以口头形式上报村调委会。第二级,村调委会对自治小组长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第二次调解,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三级,包片(村)工作组受理村调委会上报的矛盾纠纷后,迅速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深入调查、分析案情,制定调处方案,组织、指导村委会进行第三次调解,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四级,镇综治办接到包片工作组上报的矛盾纠纷后,会同司法所、包片工作组、村干部进行第四次调解,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五级,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案由案情,调整调解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组成由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相关职能站所、人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对矛盾纠纷进行第五次集中化解时限为2个工作日。
通过“1+3+X”的大调解格局的推行,皇城镇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了当地,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表扬和称赞。(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