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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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灵芝)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多举措落实工伤政策,切实保障在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合法权益。
一是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工伤认定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认定、鉴定时间。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双方无争议的疫情事故,工伤认定在1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在20日内作出。
二是简化工伤结算程序,扩大药品和医疗服务范围。县人社局与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协调,对在防控疫情中受伤的工作人员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按就近就急原则选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快收快治,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工伤保险金支付范围。
三是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治一线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工伤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县社保服务中心及时足额支付参保职工依法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