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张掖网
发布时间: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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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民乐县旅游局按照“不推脱分内责任责、不拖延工作分钟、不粗暴对待一个人、不劳民多跑一趟路”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尽职尽责办理每一期游客投诉。
今年,该县旅游执法大队接到河南游客徐女士的投诉,反映在民乐县扁都口旅游休息服务中心,在还没有确定购买意愿时,商品已被商贩打成粉末,因担心对方态度不好,购买了300克春阳果,事后觉得商家有欺诈行为,投诉请求商贩退回购买钱款。同期旅游执法大队接到另一起投诉:游客张某反映在民乐县227国道金海蓉花海赵家庄六坝村附近停靠的一辆卡车上购买了3380元的阳圆子,在还没有确定购买意愿时,商品已被商贩打成粉,强迫支付购买,投诉请求商贩退回购买钱款。收到投诉,旅游执法大队立刻与工商质监、物价部门积极衔接,带领工作人员前往商品出售点调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游客反映的欺诈行为,但是确实存在出售商品价格标识牌不醒目、语言沟通不使用标准普通话、买卖交易说明不详细的情况。经协商,投诉者保质保量退回商品,出售商返还客人所有货款,并按要求统一在醒目位置悬挂商品价格,出示相关合法证件,并注明售后服务联系方式。游客和出售商对于旅游局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和感谢。(段海月 张颖瑜)
(原文链接:http://zy.gansudaily.com.cn/system/2018/10/11/0170620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