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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工商局出台机关干部提醒和诫勉办法

来源: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8-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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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全局机关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的工作要求,根据张掖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要求扎实推进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张掖市工商局制定了机关干部提醒和诫勉办法,对机关干部开展提醒和诫勉的结果运用、程序、纪律要求作出详细规定。通过提醒和诫勉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特别是对诫勉结果运用提出了“硬杠杠”。明确受到诫勉的党员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重用。
 
该办法全文共20条,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的工作要求,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多个方面为机关干部划好了“黄标线”、亮起了“警示灯”,进一步细化了提醒和诫勉制度的适用情形、操作流程、惩处措施和规范要求,并规范了提醒、诫勉两种通知书和《提醒卡》《记录表》《诫勉书》等格式样表,保证了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原文链接:http://zy.gsaic.gov.cn/xinwenzhongxin/gongshangkuaixun/2017/07/24/1500888658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