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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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肃南县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走好“开门纳谏”第一步,为民服务有广度。为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肃南县司法局召开民意调查座谈会2次,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会议,征求了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等8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设计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调查问卷线上、线下向群众发放,收回纸质问卷125份,电子问卷48份,征集意见建议15条;张贴征集线索公告,公布接受线索举报方式,营造开门搞整顿的浓厚氛围,彰显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针对征求的意见,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向社会群众公示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教育整顿走向纵深,努力用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做好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走好“智慧便民”第二步,为民服务有速度。充分利用“肃南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等不同类别人员、机构、政策等信息,提供投诉建议、法律咨询渠道。扎实推进视频会见系统平台建设,为服刑人员和家属提供便捷高效的隔空近距离相见和“团聚”平台,有效降低了帮教探视人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质量,使服刑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今年以来,累计完成远程视频会见31期,会见服刑人员亲属87人次,为1名服刑人员病危家属完成电话会见1次。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人,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金、低收入困难家庭等证明手续,实现告知承诺“加油提速”。截至目前,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4件。
走好“扶弱助困”第三步,为民服务有温度。畅通法援“绿色通道”,对于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当天申请、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做到了“马上办、一次办”,有效维护了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盯“欠薪维权”,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针对外地农民工往返费用高、已在其他地区务工等实际情况积极,与农民工沟通,使农民工在自愿的情况出具委托书,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办理援助手续,进一步为农民工节省时间、经济成本。提供公证办理“背包服务”,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办理公证业务47件,提供“上门服务”4件。
走好“深入基层”第四步,为民服务有深度。开展“你需要、我服务”的“点题式”“订单式”普法活动,针对金融诈骗案件频发,进村入户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提示老年人群体勿贪小便宜,防止陷入骗局;“儿童节”前后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学生们学法、知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深化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律所深入农牧村(社区)帮助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9次,调处矛盾纠纷22件。为承接好《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赋权事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局分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前往8个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共计培训160余人。
走好“建章立制”第五步,为民服务有力度。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强化问题整治的重中之重、推动服务成效长效发挥的重要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针对领导干部对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少,存在的问题修订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基层调研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定期到基层司法所指导、检查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积分制考核奖惩办法》《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针对公证和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证员工作职责》《公证便民服务制度》等在内的8项制度,实现了对公证业务办理全过程的规范监督。同时严格督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笼”。(肃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