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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落实落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11-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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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改婷)张掖市高台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高台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完善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高台县制定完善了《高台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执法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本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各部门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完善执法与监督机制,设立执法审核机构。全县重点执法部门已建立法制审核机构,并根据本部门的执法情况确定法制审核员,明确了法制审核责任,制定了法制审核流程和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目前,县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股,现有法制审核人员2名,县市场监管局设立法制监察股、县自然资源局设立了法宣股、县税务局建立了集法制审核、税务约谈、询问、听证、重大税务案件会议审理为一体的税务约谈室。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县、镇、村聘用法律顾问全覆盖,畅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发表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参谋指导作用。(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